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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省级卫星定位平台将监控在途营运车辆

作者:FJHTWY

时间:2017-07-10

     2017年6月9日,记者从省运管局获悉,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今日联合印发《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将建立全省统一的省级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明确道路运输经营者是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在途营运车辆的动态实时监控,加大对不按规定线路、超区域行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

    《办法》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逐级考核和通报机制,促进车辆动态监管系统的规范运行,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